中糧信托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
一、資金信托;二、動產信托;三、不動產信托;四、有價證券信托;五、其他財產或財產權信托;六、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;七、經營企業資產的重組、購并及項目融資、公司理財、財務顧問等業務;八、受托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證券承銷業務;九、辦理居間、咨詢、資信調查等業務;十、代保管及保管箱業務;十一、法律法規規定或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。)
農業技術開發、技術咨詢、技術轉讓;銷售化肥;農藥生產;企業自產農藥的銷售。
(一)在中國政府鼓勵和允許外商投資的領域依法進行投資;(二)受其所投資企業的書面委托(經董事會一致通過),向其所投資企業提供下列服務:1、協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資企業從國內外采購該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、辦公設備和生產所需的原材料、元器件、零部件和在國內外銷售其所投資企業生產的產品,并提供售后服務;2、在外匯管理部門的同意和監督下,在其所投資企業之間平衡外匯;3、為公司所投資企業提供產品生產、銷售和市場開發過程中的技術支持、員工培訓、企業內部人事管理等服務;4、協助其所投資的企業尋求貸款及提供擔保。(三)在中國境
提供農業信貸擔保以及涉農債券發行擔保、票據承兌擔保、貿易融資擔保、項目融資擔保、信用證擔保;兼營涉農訴訟保全擔保、投標擔保、預付款擔保、工程履約擔保、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;與涉農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、財務顧問服務;以自有資金投資以及經自治區金融辦批準的其他業務。